| 关于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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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6 09:21 文章来源:耒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
现将《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七部委<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湘商建设[2009]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2009年7月15日前到我局办理备案登记。今后每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数据报我局办公室,同时按照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政策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湖南省商务厅湘商建设[2009]75号文件
另附:1.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从湖南省商务厅网站下载
2.耒阳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市政府大楼709室,电话:4332540
耒阳市商务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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