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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8-05-15 15:06  文章来源:耒阳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务系统各有关单位,各大商场、市场、屠场、加油站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最近,商务部就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了专门部署,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现就加强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要严格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
要按照国务院、商务部做出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经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全面落实商贸流通领域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经营的重点在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和屠宰加工企业、加油站点。各单位要认真指导本辖区内人群集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点等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尤其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促销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挤、防人为破坏,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要进一步加强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督促屠宰企业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标准进行屠宰加工和品质检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要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经营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安全操作流程,杜绝生产事故。
要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对由群众举报或媒体反应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从快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督查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巡查制度,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多、措施不得力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从5月中旬开始,市商务局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四、狠抓综合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加大治本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和标准,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舆论工作,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耒阳市商务局
二ΟΟ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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