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商务发[2008]04号
关于做好全市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工作的
通 知
市供销社、各农资流通企业、农资经营店: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季节,农资供应进入旺季,供销社、各农资流通企业经营(店)点要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全力做好春耕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农资商品的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货源,力保春耕农资市场稳定供应
市供销社和农资流通企业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备足货源,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工作。认真调查灾后农资市场行情,详细了解农资需求情况,准确把握春耕农资市场供需形势,依据救灾应急需要和春耕生产特点,加强与生产企业的联系,抓紧货源采购,充实库存,力保春耕期间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满足春耕生产和灾后重建需要。
二、净化农资流通渠道,为农民提供“放心农资”
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害农民。鼓励引
导农资流通企业规范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拓宽连锁经营网络的覆盖面,提高统一配送率,做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加盟店自采货源的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农村,确保让农民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稳定农资价格
各农资经营单位、业主要引导、支持各相关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农资企业严格执行中央和地方物价部门规定的进销差率和经营差率政策,合理调剂库存,向农民敞开供应。企业销售的农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依法要给予严肃处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稳定价格、减轻农民负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努力做好农资商品售前售后及售中服务
各农资流通企业要更新服务理念,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要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售中售后服务,引导农民合理选择、正确使用农资商品,帮助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提高农资商品的使用效率。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做好农资供 应工作,对于增加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量,保障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 和价格基本稳定,帮助受灾户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都具有积极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为促进农业增 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春耕 农资 供应 通知
报:耒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衡阳市商务局
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耒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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